7月27日消息,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》正式公布,从支持企业发展、人才引进、平台建设、粤澳协同创新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。其中,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,其设立或迁入后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,按实缴出资的10%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。对集成电路上市公司、经认定的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各环节领军企业(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近三年发布的各领域排名前十)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集成电路独角兽公司在合作区新设立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企业,分别给予2000万元、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,按照4:6比例分两笔拨付。
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》公布
7月27日消息,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》正式公布,从支持企业发展、人才引进、平台建设…